开庭那天,林暖暖被带进来的时候,整个人瘦了一圈。
头发随便扎着,眼睛下面全是黑的。
她看见我,狠狠瞪了一眼。
她婆婆坐在旁听席,看见我就开始骂。
“你个丧良心的东西!”
法警敲桌子。
“安静!”
法官进来了,所有人都站起来。
坐定之后,检察官开始念起诉书。
盗窃他人财物,价值两百二十四万八千元,数额特别巨大。
林暖暖站在被告席上,嘴硬得很。
“我没偷,我就是帮她处理一下。”
法官问:“被告人林暖暖,你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有异议吗?”
“有!我没有偷!那车钥匙是她放我家的,我以为那车她不要了!”
法官看了她一眼。
“李潇潇女士,你跟她说过车不要了吗?”
我说:“没有。那车是我花一百八十万买的,改装花了四十多万,我怎么可能说不要就不要。”
林暖暖急了。
“你骗人!你那车停在地库里大半年不开,我以为你不要了!”
“我出差多,不代表我不要了。我每次回来都会开,你没看见不代表没有。”
法官又问林暖暖。
“你卖车之前,有没有问过车主本人?”
林暖暖支支吾吾。
“我……我以为她不要了……”
“我问你有没有问过。”
“没有……”
“为什么不问?”
“我……我觉得没必要……”
旁听席有人小声嘀咕。
法官敲锤子。
“安静。”
林暖暖的律师说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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