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笔迹鉴定结果出来了。”
鉴定机构那边打来电话,我请了半天假去拿报告。
打开文件袋,结论只有一行:送检样本一(欠条签名)与送检样本二(合同签名),书写人为同一人。概率99.7%。
欠条是真的,签名是他的,债务是他的。但还债的是我妈。
我把鉴定报告拍了照,存了两份。手机一份,邮箱一份。
接着去了公证处。
公证员是个年轻人,姓何。看着像刚毕业没两年,说话细声细气的。
“您要公证的内容是什么?”
“债务偿还记录。这是债务人的欠条原件,已经做了司法笔迹鉴定。这是偿还人的银行流水。七年,每一笔转账都标注了用途。还有偿还人的劳动合同与工资发放记录。”
他翻了半天材料。
“偿还人与债务人是什么关系?”
“夫妻。”
“债务人知道偿还情况吗?”
“债务人七年前溺水身亡。近期发现其仍然在世。”
何公证员的手停了。
“在世?”
“对。在昆明。开了一家公司。”
他看着我,嘴张了一下没合拢。
“那这个……这不涉及户籍和婚姻状态问题了吗?”
“涉及。但那些不归您管。我今天只需要公证还债记录。”
他又翻了一遍材料,问了一句。
“偿还人呢?”
“死了。凌晨四点半心梗。在环卫车旁边。”
他不说话了。
公证做了两个小时。出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一份盖着红章的公证书。
七年。
二十二万三千六的工资,刨去生活费,其余全部用于偿还丈夫留下的债务。
连利息都算上了。多还了四万多。
白纸黑字,红章盖得方方正正。
这份东西,我妈活着的时候不会要。她不会跟谁算账,不会要回那些多还的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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